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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国家收粮政策有变化,农民朋友注意一下7点

    信息发布者:王志玲
    2017-09-26 17:53:46   转载
    现在已经进入9月底了,全国马上就要迎来秋粮收购的高潮,不过今年国家对收粮政策作出了一些调整,这些调整都与种粮户们息息相关,下面大龙就带您了解一下今年的收粮政策,农民朋友需要密切关注哪些点?
    大豆、玉米收购政策
    1.市场化收购+补贴机制
    即2017年新粮上市期间,黑龙江、吉林、辽宁和内蒙古自治区将不再实施政策性收储计划,由企业按照市场价格进行收购,同时,对这些地区的种粮农户实施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制度,确保农民种植收益。
    补贴标准根据实测补贴面积测算确定。
    2.收储量不设限
    与2016年的“不低于去年政策性收购量”政策不同,今年大豆玉米收购对收储量将不设限。

    3.首提“五代”销售运作模式
    即对于部分产粮大县,可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,拓展“代清理、代干燥、代储存、代加工、代销售”等业务,避免出现“地趴粮”、“霉粮坏粮”。
    4.政策粮拍卖暂停
    新粮集中上市期间,国家有关部门将暂停相应地区库存粮食销售,维护市场平稳运行。
    小麦、稻谷、油菜籽收购政策
    1.小麦、稻谷最低收购价确定
    小麦每斤1.18元,早籼稻每斤1.3元,中晚籼稻每斤1.36元,粳稻每斤1.5元,收购价对应的质量等级为三级。

    2.油菜籽市场化收购
    油菜籽今年执行市场化收购,也就是没有最低收购价。统筹采取地方储备油轮换吞吐方式收购,但也鼓励加工企业收购和品牌化生产经营。
    3.储备粮收购
    各收购网点需做到价格上榜、标准上墙、样品上柜,要及时足额兑付农民售粮款。

    此外,今年也加大了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力度,重点打击“打白条”、“缺斤少两”、“压抬级别和价格”、“转圈粮”、“人情粮”等违法违规行为。大龙提醒各位农民朋友在售卖粮食时,务必先了解清楚当地的粮食收购政策,并到指定的粮食收购点售卖,切忌不要轻信粮贩子,谨防上当受骗。(部分来源:土地论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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